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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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湖北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发布时间:2020-08-01 09:35:08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民政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总局、全国工商联八部委《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民发〔2014〕225号),湖北省人民政府《湖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鄂政发〔2015〕3号),《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及政府主管部门有关行业信用建设的文件精神,帮助促进我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湖北省软件行业协会决定依据协会团体标准《软件企业信用评价规范》(T/HBSIA1001-2019),开展“湖北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用评价意义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意见”文件要求,良好的信用评价结果可运用于政府采购、项目申报、税收优惠,以及企业市场招投标(加分项)等有关工作之中;同时可作为企业银行贷款、投融资的信用依据,并可用于法律法规许可的企业形象宣传。

二、相关背景

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国资委行业协会商会工作局联合发布《关于改进行业信用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商信用字〔2017〕1号),其中明确表示“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国资委行业协会商会工作局不再统一组织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工作。”

民政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总局、全国工商联八部委发布《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民发〔2014〕225号),“健全行业自律规约,体现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正当竞争的原则,不得含有排除、限制竞争的内容,要广泛征求行业企业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经过专家研究论证,并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颁布实施”。“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参与行业信用建设,积极开展会员企业信用评价,加强与有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合作,依法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工作”。

三、评价依据

湖北省软件行业协会按照《湖北省软件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鄂软协〔2016〕27号)文件要求,秉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正当竞争的原则,广泛征求行业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组织湖北省部分重点或代表性软件企业及专家编写《软件企业信用评价规范》。

《软件企业信用评价规范》经过专家研究论证及修订调整,在协会第五届会员大会第三次会议上(2019年1月10日)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目前,已在“信用湖北”、“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示。

四、参评对象及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成立满三个会计年度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相关的企业;

2、近三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

3、企业处于持续经营状态,非即将关、停的企业;

4、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政管理机构通报、重大投诉等不良记录,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法院等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五、评价流程

企业信用评价申报流程

1、自愿申报:企业登录湖北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信用平台(credit.hbsia.org),在线提交“信息评价申请”。符合参评条件的企业可在评价机构(即湖北省软件行业协会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下同)受理后,下载信用评价相关申报材料模板,按照要求填写并准备相关电子版附件材料,上传至信用平台审核;

2、初步审查:评价机构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查(对材料缺失、信息错误的企业进行修改告知);

3、第三方机构评审:具备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业务经营备案资格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严格依据信用评价专业工作规范,结合《软件企业信用评价规范》对企业信用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4、审定公示:评价机构每月1-15日受理企业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结合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评审结果及信用等级进行审定,并在网上公示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5、结果发布:评价结果公示满7日无异议后,将集中报送主管部门,于每月25日在“信用湖北”(www.hbcredit.gov.cn)、“湖北省软件行业协会”(www.hbsia.org)、“湖北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信用平台”(credit.hbsia.org)、“中国招标投标网”(www.cecbid.org.cn)等网站上公布。申报企业可领取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及铜牌各1份。

推广渠道

证书样式

标牌样式

六、评价结果管理

《软件企业信用评价规范》明确:企业信用等级从高到低分划为AAA、AA、A、B、C 三等五级。评价机构应严格遵循《规范》内“软件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根据具备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业务经营备案资格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审定后颁发信用等级证书及铜牌。评价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内,企业应每年参与年审,以确保评价结果准确有效;不参加年审的企业,其评价结果自动失效并对外公示。在年审工作中,凡出现较为严重的信用缺失情况的,给予通报、收回证书和铜牌,三年内不予受理其信用评价申请。评价有效期满后,企业应参加换证工作。逾期未参加换证工作的企业,其证书及铜牌自动失效。

七、咨询联系

联系人:湖北省软件行业协会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 易倩如、徐芳

联系电话:027-88915419

联系邮箱:credit@hbsia.org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民族大道124号龙安港汇城A座西大厅29楼

网址:credit.hbsia.org(湖北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信用平台)

湖北省软件行业协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一日